广东太平岭核电厂220kV施工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维护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核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220kV变电站位于核电厂区内。
本期工程只建设太平岭核电厂220KV变电站的施工电源部分、第一回220kV输电线路、对侧埔仔站间隔扩建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计划2018年9月30日投产。
1.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①、220kV变电站的运行、维护和维修等业务;②、线路(包括光缆)运行、维护和维修等业务;③、电网要求的计划性工作等。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2年,计划于2018年9月30日开工,于2020年9月30日整体完工。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
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
具有二级及以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修。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专业),并有2年以上(含2年)项目经理经历。
5)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6)信誉要求:
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网站所记录的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8)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择最多2家子公司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