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电厂供热首站汽轮机检修等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日照电厂供热首站设备根据设备定期工作要求和运行实际运行状况,需要在本次供热停运季进行检修工作,以确保下个供热季的安全稳定运行。
1.2.招标范围:
1.2.1、供热首站1A、1B供热循泵以及2A凝结水泵检修;要求对供热首站1A、1B供热循泵以及2A凝结水泵进行解体检查,更换机械密封以及易损件和有磨损的零部件,修后试运行正常,无泄漏。
1.2.2供热首站背压汽轮机检修,包括A、B背压汽轮机调门后进汽导管法兰更换垫片(共8套,DN400mm); A、B背压汽轮机排汽法兰垫片更换(共2套,DN1200mm);C背压汽轮机进汽母管电动门法兰垫片更换(共2套,DN700); C背压汽轮机主汽门法兰垫片更换(共2套,DN500mm);C背压汽轮机盘车解体检查;三台背压汽轮机渗漏点治理,详见清单;A、B、C背压汽轮机底部加盖板等。
1.2.3供热首站部分阀门(共计14只,详见技术措施)在供热投运期间存在内外漏现象,拟在供热停运期间进行检查检修。
1.2.4厂供热首站原有设计系统以及管道根据实际运行状况进行改进,包括对前置机排汽至西墙管路进行改进,将原有管路焊接堵板进行封堵后,加装DN219弯头一个与敷设好的排气管道进行对接;对原有循泵密封冷却水管路由钢管连接部分改造为相同管径的带活结的金属软管连接;在供热首站循环水泵进水电动门后加装放水管,以便于在循泵检修时可以对循泵有效隔离;对循泵驱动汽轮机疏放水由室内改造至室外雨水沟,要求管路布置美观,支吊架布置合理。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项目禁止分包。
3.1.10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3.2.2申请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壹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等级。
3.2.3申请人须为其派出的人员建立完善的社保制度。
3.2.4申请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5申请人在近五年在发电类企业完成至少2项类似本项目工程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