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PAMB3气化炉及二燃室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货物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8: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8:3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发包方承接PAMB3固废综合处置装置气化炉及二燃室系统设备总包,本合同为发包方分包合同之一。
1.2招标范围
PAMB3固废综合处置装置气化炉及二燃室系统由以下子系统组成:
(1)气化炉部分;
(2)二燃室部分;
(3)废液处理装置;
(4)倾斜烟道;
(5)平台扶梯、钢结构;
本采购包含PAMB3气化炉及二燃室系统的全部设备的供货:气化炉及二燃室的主体设备、耐火保温及施工、设备钢构支撑设计,以及全部供货设备的包装运输及现场安装调试。
1.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资质;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A2级压力容器制造资质或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资质;投标人或分包商需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投标人需具有流化床炉的设计及加工制造业绩5台套以上(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封面页、供货范围及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业绩的真实性,可能被视为无业绩);同时投标人或分包商需满足如下业绩:30t/d及以上工业废物或生活垃圾焚烧炉耐火材料供货施工10台以上(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封面页、供货范围及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业绩的真实性,可能被视为无业绩)。
5)近3年(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已受到或正受到地级市以上政府部门违规处罚的记录;
6)近3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银行资信记录良好,完税情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