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发电厂2×660MW机组新建工程汽车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2×660MW机组新建工程汽车衡,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汽车衡,2套
2.2 交货期: 2018年9月
2.3 交货地点:和林电厂施工现场(车板)
2.4 付款方式:7:2:1,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交付,待全部合同设备交付完毕后,提供验收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给买方,卖方将合同总价100%的符合国家税法的全额增值税(16%)专用发票提交给买方,买方验明、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整体合格,完成该设备试运行达到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后付合同总价的20% ,剩余的合同总价的10%做为设备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买方在1个月内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新版营业执照);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3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2.4必须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3.2.5企业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具有类似业绩;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15日9:00起至2018年8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8月15日9:00起至2018年8月24日17:00止。
4.2.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4.2.2招标文件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