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电力设施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产业园共8栋厂房,产业园利用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屋顶光伏发电技术发电,厂区配备充电桩。
本项目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青岛供电公司入网证;
3、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4、投标人若是高低压配电柜的制造商,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内包含变配电产品等内容)和高压开关柜、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低压开关柜3C认证原件、元器件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是高低压配电柜的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变配电产品等内容)、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的高压开关柜、变压器型式试验报告、低压开关柜3C认证的复印件及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元器件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高低压配电柜元器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品牌要求)
5、投标人若是电动车充电设备的制造商,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内包含电动车充电设备等内容)、充电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和本项目充电设备运营保证函;若投标人是电动车充电设备的代理商,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电动车充电设备等内容)、加盖制造商和代理商公章的充电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本项目充电设备运营保证函。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施工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上三年度应至少完成3项同类工程业绩。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1)施工合同原件;(2)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3)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9月 11日10时00分-10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