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春镇一分厂、二分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MDJDX2018-159
2.2工程名称:温春镇一分厂、二分厂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
2.4招标内容:土建装饰工程(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2.5总投资额:1424374.30元
2.6计划工期: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11月15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需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
2018年08月20日—2018年08月24日,每日09:00时—11:30时,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
报名时请拟参加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造价员、安全员、工长、质检员,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9:30时(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