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施工围堰及导流明渠项目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施工围堰及导流明渠项目。
2)工程地点: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伍庙村、蒋滩村及周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发改农经(2018)291号。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工程内容:碾盘山枢纽位于汉江中下游干流,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导流明渠工程、纵向围堰、上下游横向围堰、施工道路及其它施工临时工程、左岸副坝、汉江堤防连接段、左岸连接土坝段(含非常溢洪道)、供水取水口(含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安全监测及消防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工程初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计划工期1558日历天。
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批量 |
备注 |
1 |
国Ⅴ车用柴油 |
0# |
升 |
10310000 |
分批 |
高峰期时最大日用量预估为3万升 |
2.1招标范围包括投标人每日按时用一定数量的油罐车将油料运至招标人施工现场不同工作面,通过油罐车自带加油枪对项目所需车辆进行加油,包含柴油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2本次招标将确定2名中标人同时供货,第一中标人与第二中标人的供货比例大致为4:1,实际供货过程招标人有权根据供货时的服务质量、供应时效性等对供货比例进行调整。
3、采购数量:0#国Ⅴ车用柴油共10310000升(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湖北省钟祥市洋梓镇伍庙村及蒋滩村需方工地周边。
6、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6中关于0#车用柴油国(Ⅴ)标准,同时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升级到国(Ⅵ)标准时,能满足新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或销售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2017年)柴油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8年 9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由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凭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合计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