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噪声综合治理工程降噪设备材料钢结构安装及零星土建施工招标第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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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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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噪声综合治理工程降噪设备材料钢结构安装及零星土建施工 |
详见招标文件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噪声综合治理工程降噪设备材料钢结构安装及零星土建施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本标段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有效。本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无不良业绩;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安全B证,必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政府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24 09:00到 2018-08-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24 09:00 到 2018-08-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