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山项目部脱硝特许经营项目 4 号脱硝第一、二层废旧催化剂处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工程规模: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沙山项目部)4×
600MW 级超临界机组 4 号脱硝废旧催化剂处置项目
本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乌沙山发电厂院内。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号脱硝废旧催
化剂处置项目。它包括本体及附件的尺寸、规格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号机组脱硝装置共拆除两层 308 箱失效
蜂窝式催化剂(每箱重约 1 吨),共计 529.2m³。
本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处置完毕。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没有在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近 5 年内至少 2 个废旧催化剂处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2)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需含废烟气脱硝催化剂 HW50)资
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9 月 4 日 17 时至 2018 年 9 月 17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