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万元,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和招标
规模:华能延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为新建工程,工程建设 2台 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预留再扩建条件。厂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地理坐标为 35°49.5′N,109°18′E,北距富县县城约 20.0km,南距黄陵县城约 26.4km,东南距洛川县县城约 15km。西延铁路在厂址东侧约 3km由南向北通过。工程计划 2018 10开工,2020 10、12两台机组分别投产。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9)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翻车机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9华能延安电厂 2台 660兆瓦新建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翻车机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形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 3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5.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万元;
2. 2010至今具有至少4台翻卸能力36节/小时及以上翻车机供货业绩(附投运业绩证明);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091909时00分到2018092917时 00分
获取方式:
1.招标费:标段 9(翻车机设备)1500元/套,售后不退。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