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防尘抑尘设施治理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超低排放改造防尘抑尘设施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与招标
2.1项目名称: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防尘抑尘设施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2.3招标:洛阳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防尘抑尘设施治理工程,包括:#1、#2机组输煤集控室扩建;#1、#2机组汽车事故煤斗封闭;#3、#4机组卸煤沟封闭;#3、#4机组输煤程控上位机和监控搬迁至#1、#2机组输煤集控室;#3、#4机组输煤系统拉紧装置封闭。
2.4工期:30天,计划工期为20181020至20181120,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20151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三项135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机组容量、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报名及招标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方式
4.1.1投标人在招标发售期间(20189279时起至2018105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
4.1.2购买招标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1.3招标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1.4招标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联系。
4.1.5招标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