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
2.2 建设内容: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装机容量为45兆瓦;华能共和一期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园区,装机容量为20兆瓦。 根据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新能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树标杆、学先进”活动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规范,对共和一期光伏电站、格尔木五期光伏电站进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化整治。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共计2套电力监控系统,包括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所有主机,其中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套,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套。具体评估及改造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 10 月30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09:00 时起至 2018 年 11月 7 日 17:00 时止,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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