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对山东国电投新能源 高青渔光互补20MWp光伏电站维护外委项目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未结法律纠纷,且近三年内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已结法律纠纷中不存在因质量、安全、合同结算等因素给河南公司造成损失的。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上公开发布。
购买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汇款账号信息:
账 号:4100 1523 0960 5250 3712
银行行号:1054 9100 1638
2. 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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