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台山核电行车维保项目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为台山核电行车维保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
台山核电所有的行车、锚头吊、翻转平台卷扬机、升降机(核岛:科美特升降平台)、电动门控制传动部分、KKK系统机械部分等。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工作
1、行车的移交接产检查工作
2、行车的日常巡检
3、行车的纠正性维修
4、行车预防性维修
6、行车的年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持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从事5年以上行车项目维保经验。
4、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人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内 投标人须具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合同协议书(含发包人及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标准、规模、金额、合同盖章页和合同签订时间等内容)等)。
6、信誉要求:近3年内 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7、其他要求:
1)对同属一家母公司 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得对该业务进行分包及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27日21:00-2018年12月4日17:3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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