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澳勒门 I 海上风电场工程, 最终用户为: 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 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力发电机组 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以南的近海海域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400MW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4 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DTNAFD1902
2.5 设备(标段)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2.6 设备(标段)数量:1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单机容量 6MW 及以上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及方式:机位交货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2019 年 12 月交货不少于 30MW,2021 年全部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 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 利权益。
3.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 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 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 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 取得相关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鉴定报告。
3.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 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中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设备,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
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业绩:具有 5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 1 年及以上运行业绩或具有销售、 设计、制造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 50MW 的供货(包括订单)业绩,在安装调 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2.2 投标机型要求通过风力发电机整机型式认证或取得设计评估符合性声明。
只取得设计评估符合性声明的机型要求并网前通过风力发电机整机型式认证、具
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15 日 1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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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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