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太谷范村99MW风电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本期太谷范村一期风电场规模为45台单机容量为22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99MW,新建一座2200kV升压站。
太谷范村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山西省太谷县境内,距太谷县城区20 km。工程地面高程在14000 m~1820m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 219 km2,场址地势总体山地,属于构造剥蚀的中山地貌。
由于风机机位大部分位于山脊位置,场内道路延风机机位修建。根据风电场风电机组的总体布局,场内交通道路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道路路基宽5.5m,路面宽4.5m,采用20cm厚山皮石路面,道路平曲线最小半径25m,对应的路基加宽值为4.5m,道路设计纵坡不超过14%,在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适当增加1%~4%。
2.2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PC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为99MW风电场区全部内容,新建45台单机容量为2.2MW的海装风力发电机组道路和基础工程,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箱式变压器安装和基础工程;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
2.4工期:
项目整体工期:2019年5月1日-2019年10月20日;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具体见第六章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 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 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 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7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 。
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3月22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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