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汕尾甲子一、二项目海上升压站消防设备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甲子一5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湖东镇后湖海上风电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80km2。
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km,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和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甲子二4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湖东镇后湖海上风电场南侧海域,场址面积约64km2。
水深在33m~3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5km,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配套建设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和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汕尾甲子一、二项目海上升压站消防设备,包括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火探管灭火系统、移动式灭火器以及必要的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的设备供货以及设计、工厂验收 、包装运输、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配合消防验收及现场培训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本项目最终将就甲子一、甲子二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 2020年 6 月 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所选用的高压细水雾系统须具有中国船级社CCS 或挪威DNV 出具的型式认可证书。
投标人所选用的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灭火剂要求有中国船级社CCS工厂认可证书。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5.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