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二热集中供热(远大凤玺湾热力站等)调峰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远大凤玺湾热力站等)调峰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共包含远大凤玺湾(7#地块)、远大南上庄安置房小区(3#地块)、保利海德公园、太化紫景天城(一期)四个小区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燃气锅炉房均由热力站分割改造而建,目前土建围护结构已完成,需在既有土建条件下,新建燃气锅炉设备承担上述小区地暖高区的供热负荷,用于严寒期燃气热源调峰使用,并对接换热站内集中供热二次管网,与锅炉房供气系统外部燃气设施预留接口对接。实现热源的切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EPC工程),远大凤玺湾(7#地块)、远大南上庄安置房小区(3#地块)、保利海德公园、太化紫景天城(一期)四个小区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
以上项目所列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设备安装、设备基础制作、排烟系统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安装、调试实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3其他:燃气接入(计量、调压、安全控制等)由对应项目的开发商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锅炉(B))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须具有年检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勘查设计、设备供应、安装工程分别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两个及以上燃气锅炉项目业绩。报价人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满足前附表商务要求的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含相关技术参数页、签字页)。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及环境体系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5)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与招标同类项目的供货经验、业绩证明资料,要求业绩数量不少于两个(须提供满足前附表商务要求的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含相关技术参数页、签字页)。
(6)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大于3个,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2020年度全厂制粉系统检修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望电公司2020年度全厂制粉系统检修及维护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2020年05月01日至2021年04月3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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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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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电公司2020年度全厂制粉系统检修及维护 |
3台煤机所属17台磨煤机、给煤机、制粉系统和燃油系统的大小修及日常维护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五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11.投标方具有电力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015年1月以来,具有300MW及以上电厂设备检修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注:投标文件须包含具有以上资格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不接受澄清补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合同内容、盖章签字页、承包范围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27 16:50到2020-04-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27 16:50到2020-04-0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