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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路 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20     浏览:0    
核心提示:潮汕路 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6线大学路(揭阳交界-潮汕路)地方配套品
   潮汕路 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6线大学路(揭阳交界-潮汕路)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汕公基函〔2020〕85号、汕市发改投预〔2020〕4号、汕市交建批〔2020〕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核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206线大学路(揭阳交界-潮汕路)地方配套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人:汕头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2.3 项目地点:起点位于与揭阳市交界处,桩号为K2388+067,终点为与潮汕路交叉路口,桩号为K2399+299,路线全长约11.232公里。
2.4 项目规模:维持现有路基宽度和路幅布置不变,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按规划增设污水管道,车行道破损沥青路面进行修补,慢行系统改造,三线下地,完善公交站亭(牌),优化标志标线,照明设施、绿化更新,重点路段两侧人行步道砖改铺花岗岩等。
2.5 项目概算为:24282.544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9681.0754万元(含安全生产经费315.3168万元),施工勘察费64.8533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37.8587万元,预备费用1155.1562万元。
项目预算最终以汕头市财政局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价以汕头市财政局预算审核结果乘以(1-下浮率)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详勘、定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施工图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施工许可申报、施工期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
2.7 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30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70个日历天,而且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底。
(1)勘察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工作要求,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驻地建设。合同签订后的次日按招标文件及发包人工作要求进行施工。
控制性节点施工工期要求:人行道树木修剪于2020年9月30日,路面工程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人行道慢性系统工程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污水干管工程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绿化工程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交安工程及照明工程及余下工程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两年。
2.8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并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修订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等其他现行部颁及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为: 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9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核拨。
2.10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
(1)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其中公路施工资质、公路设计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审查单位、初步设计实施单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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