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HNHB-2020039
2、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地址:
3.1 项目名称: 张北白庙滩风电场10万千瓦工程项目
3.2 招标范围: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以及“三同时”相关制度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等所有相关报告、总结材料、技术资料等,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过程中所有相关报告、总结材料、技术资料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进行分析,结合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效果的现状,综合评价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等级,对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责任、遗留问题等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进行处理,保证招标人顺利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保证招标人顺利通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3.3 项目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条件
4.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2 专用资格条件
4.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4.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质量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8月至今)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对于已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及服务承诺,并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5.2、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单。
5.3、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技术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出具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7、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至邮箱 。另外,请留下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便于我方开展后续工作。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