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消防保卫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招标人为 东莞热电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消防保卫服务。
项目简介:本次招标项目为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消防保卫服务,消防保卫服务人数18人。
招标范围:负责门卫管理、人员和物资的进出管理、厂区秩序维护、治安防范、重要场所守护,人员、设备的安全保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值班;微型消防站及站内消防车辆、灭火装备和防护装备、监控中心、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维护、参与动火监护及危化品装卸监护工作;厂区道路交通秩序、停车区域管理及与安全有关的日常工作和各项临时性任务,负责协助甲方和公安机关处理发生在本厂的突发事件,开展反恐维稳等工作,维护厂区范围内的正常生产治安秩序及人身、财产安全。
项目服务期:11个月,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处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消防保卫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或多个合同范围必须涵盖消防或保卫服务等工作内容或类似工作内容),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3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20日9:00起至2020年11月2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