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5km、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沈阳市约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146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9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94km,南南东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4 招标范围
包括码头日常管理、码头吊机管理、码头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码头吊运行维护等几块工作内容,详见工作范围《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自备码头综合管理服务技术规格书》(B版)
2.5 项目地点
项目指定地
2.6服务期限
码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暂定2023年7月1日到4号机组最后一批海运设备到场后延3个月,码头作业服务期预计37个月,具体以发包方工作指令为主。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2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3.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覆盖B级,满足安装含维修许可)。
3.3.4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五年以上同类码头吊机作业、维修工作经验。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完工证明文件),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31日17时30分—2023年04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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