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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双牌县何家洞(70MW) 和道县乐福堂(60MW) 风电场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7-28 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双牌县何家洞70MW和道县乐福堂60MW风电场项目分别由双牌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与道县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1.招标条件

双牌县何家洞 70MW和道县乐福堂60MW风电场项目分别由双牌湘核清洁能源 有限公司与道县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目前双牌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 司与道县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已与双牌县、道县政府签订《合作开发协 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完成项目前置性因素排查,已将何家 洞风电场、乐福堂风电场项目纳入湖南省“十四五”风、光资源规划, 取得项目 核准批复文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双牌县何家洞风电场位于湖南永州市双牌县何家洞镇、泷泊镇境内, 地理坐 标介于东经 111.519525°~ 111.557815°,北纬 25.788161°~ 25.869827°之 间,场区地形以山地为主,海拔高度在 900~1200m 之间,场址距离永州市 86km, 距双牌县城约 35 公里。

道县乐福堂风电场位于永州市道县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11.5379056° ~111.5726296°,北纬 25.7258899°~25.7866570°之间, 场区地形以山地为主, 海拔在550~1200m 左右, 距离永州市区 75km 左右, 场址中心距离道县城区公路 里程约 27km。

2.1.1 风资源条件

双牌县何家洞风电场:根据 9450#、9417#、9016#、9023#、2103#和 5787# 测风塔代表年数据统计,测风塔 115m 轮毂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介于          4.33~6.43m/s,风功率密度介于 80W/m2~270W/m2。软件仿真得到各机位点 115m 高度平均风速为 5.14m/s,风功率密度 191W/m2,根据 GB/T 18710-2002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综合判定该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1 级。

道县乐福堂风电场:根据 5787#和8087#测风塔代表年数据统计,得到 115m 轮毂高度代表年平均风速介于 5.08m/s~5.81m/s,平均风功率密度介于        154W/m2~199W/m2;5787#和 8087#测风塔 100m 高度平均风速为 5.03~5.75m/s,


平均风功率密度介于 150W/m2~193W/m2。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 技术规范》 (NB/T 31147——2018)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 道县乐福堂风电场 工程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 D-2 级。

2.1.2 交通运输条件

双牌县何家洞风电场:风电场场区对外交通便利,有 207 国道、永连公路和 二广高速公路贯穿南北,风场内有多条乡村道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道县乐福堂风电场:风电场址距道县公路里程约 5.0km,场区东部有 G207 国道经过、场区中部有两条乡道经过,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 接入系统条件

双牌县何家洞风电场将 14 台风力发电机组分为 3 个回路接入双牌县 220kV 汇集站;道县乐福堂风电场将 12 台风力发电机组分为 3 个回路接入双牌县220kV 汇集站;双牌县汇集站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 锰都变(送出线路全长约 46 km)。最终风电场的接入系统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 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1.4 工期计划

双牌何家洞、道县乐福堂风电场项目计划 2023 年 9 月项目开工, 2024 年 5 月 31 日首期风机投产、 8 月 31 日全容量投产发电,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项目 竣工,发包人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 30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发 包人或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1.5 主要工程量

双牌县何家洞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为 70MW,安装 14 台 5MW 的风力发电机, 轮毂高度 115m,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 通过 35kV 线路分为 3 个回路接入双牌县 220KV 汇集站(电缆线路全长 28.55km);道县乐福堂 风电场项目装机规模为 60MW,安装 12 台 5MW 的风力发电机,轮毂高度 115m,风 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通过 35kV 线路分为 3 个回路接入 双牌县汇集站(电缆线路全长 46.78km)。

双牌县汇集站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 锰都变(送出线路全长约 46 km),主变压器的容量为 180MVA。两风电场项目不新建升压站, 其所有功能实现 由新建双牌县 220kV 汇集站配置;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双牌何家洞、道


县乐福堂风电场项目配套建设不低于 10.5MW/21MWh+9MW/18MWh 规模储能工程。

双牌县汇集站及配套送出线路、风电项目配套储能项目建设费用由双牌县何 家洞 70MW 风电项目与道县乐福堂60MW 风电项目按照建设容量进行分摊。

2.2 招标范围

2.2.1 双牌何家洞和道县乐福堂风电场工程(含送出工程) 采用项目总承包 模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勘察设计;

(2)所有设备、材料采购;

(3)建安工程施工;

(4)双牌县汇流站及配套送出线路、风电项目配套储能工程

(5)征租地及用地相关手续办理;

(6)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7)所有对外关系处理。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包含在本 EPC 范围内, 采用甲定乙购方式, 由 本项目承包人与中标的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相应权力与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承试一级) 及以上资质, 资质 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能力。

3.2.2 本项目允许设计分包。设计分包单位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 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具有不少于 2 个 100MW 及以上规模且与本招标


项目类似的 EPC 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验收/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 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风电项目施工应具备较强的地方政府协调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县政 府或其授权部门签订的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或类似行政批准开发等文件.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0-2022 年) 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 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能力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个项目 1 人)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 近 5 年内负责过 1 个及以上 100MW 规 模且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3.6.3 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 B 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实行押证管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押在业主方 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4 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7 人员要求:

3.7.1 技术负责人(每个项目 1 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 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 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


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2 安全负责人(每个项目 1 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 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3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 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 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8 月 4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

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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