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风电场“以大代小”升级改造项目勘测、设计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3-10-3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的渤海之滨,紧邻沿海滩涂地区。风电场场址沿岸地势低平,现为大面积海参池、鱼虾塘等。本项目改造模式为等容+增容,采取“以大代小”方式拆除原小容量机组,从33个原机位点,选取20个机位点,更换成20台大容量机组,总容量125MW。其中等容改造部分为8台6.25MW机组,共50MW;增容改造部分为12台6.25MW机组,共75MW。等容+增容后,仍可利用原升压站送出。本工程按扩容部分的20%配置储能,故配置15.1MW/30.2MWh储能系统,风电场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 线路接入风稳线。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除送出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初步设计、勘测、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相关检测及试验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配合设计审查及合规文件办理等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后评估的全面要求。初设审查按照集团公司要求执行,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1:500(包含、风机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与1:2000(全场)地形图绘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对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施工道路修建、吊装平台修建、支护、电缆敷设、设备运输、施工、吊装等期间的施工方案及施工作业对养殖池结构安全影响进行核算,并根据核算结果制定相应措施;当运输、施工及吊装等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变更内容及时重新核算变更后方案的可行性;设计单位应根据核算结论编制相关工程量,计列到初设概算中,以保证设计概算的完整性。

(2)工程勘测阶段:投标方负责对除送出工程外的全部建设内容开展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工程钻探、工程物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旧桩检测、试桩检测、新桩桩基检测、承台基础水平度检测、塔筒垂直度检测等相关勘测工作,为设计提供详实的地质资料和充分的支撑。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场内集电线路等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负责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直至竣工验收,负责与升压站设计单位沟通概算事宜(汇总整体概算)、工程配合(包括对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及协调、配合)等工作。

(3)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设计原则、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1:500(包含、风机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与1:2000(全场)地形图绘测、项目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4)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5)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6)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后评估阶段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设备选型、风机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风机防雷接地设计、风电场监测控制等进行专题总结。

勘察设计周期:

(1) 设计合同签署后 7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 勘察设计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 1 个月内完成。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风机选型报告通过评审后且接到发包方通知后7天内提供主机招标文件。

(4) 主机招标定标后15天内,完成1:500(包含、风机基础、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等)与1:2000(全场)地形图绘测及微观选址,完成项目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30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后45天内完成。

(10)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规模:1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投标人近10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少有15个风电场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2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个10万千瓦规模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3.2.3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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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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