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钻石有限公司轻钢12号厂房光伏系统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轻钢12号厂房光伏系统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钻石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规模:中南钻石有限公司轻钢12号厂房光伏系统总承包项目,利用正在改建的12号厂房屋面的一半(以屋脊为界,屋脊东侧)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装机容量0.76MWp,采用低压并网型式,光伏并网柜接至该厂房变电站低压母线,运营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为12号厂房北配电室提供电能。(2)招标范围:中南钻石有限公司轻钢12号厂房光伏系统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设计、采购、施工、运行调试等。2.2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完成验收交付。2.3 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方城县广阳镇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提供 1 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指光伏发电项目, 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合同协议书内容应能体现类似工程相关内容、 甲乙双方盖章等主要内容,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盖章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任职书等)。(3)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联系人、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如有)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并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带有二维码即可查询是否有效或其他验证真伪方式的社保(养老保险)证明(须已缴费)((本公告中要求提供社保(养老保险)证明的人员如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社保(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承揽过 1 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光伏发电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合同协议书内容应能体现项目名称、 甲乙双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等主要内容。注:如提供的业绩为已完成的,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为正在实施的,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1日 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17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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