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光伏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箱式变电站,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境内。项目东侧10km内有即有公路乌嘎线,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本项目直流侧安装容量为288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237.3MW,更需要配置791台组串式逆变器;升压箱变采用3300kVA,共72台。采用35kV电压等级,以电缆与架空线路相结合的形式接入220kV升压站。
本项目光伏场区划分为72个3.3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3.3MW光伏发电单元配置一台3300kVA升压箱变,每台箱式变压器分接1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将逆变器出口交流0.8kV电压升压至35kV,每个发电单元升压至35kV后,通过9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22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光伏场区35kV升压箱变,为光伏电站中低压交流电转换为中压交流电的关键设备,并通过内置开关、保护、测控单元实现电能汇集、电压变换、故障隔离与并网接入。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2.4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100MW(或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箱变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月13日09:00到2026年1月23日16: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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