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 边坡、强夯及截排洪沟等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边坡、强夯及截排洪沟 等工程(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前期工程,包 括以下工程内容:边坡工程、截排洪沟工程(含临时排洪沟)、强夯工程、前期 零星工程、临时封闭围挡及门岗、爆破防护脚手架及减震沟等工作。
2.4招标范围:各项工程范围如下
1、人工挖方边坡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2、截排洪沟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3、场地填方(强夯)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5、场地填方(边坡)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6、前期零星工程,第一份零星工程工作指令审批完成起,共两年的零星工 程;
7、临时封闭围挡及门岗,具体详见《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施 工临时周界围挡方案》;
8、爆破防护脚手架:具体详见《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爆破防 护脚手架搭设方案》
9、减震沟:具体详见《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爆破减震措施方案》
10、临时排洪沟:具体详见《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临时排洪沟施工方案》
2.5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辛安镇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8年03月20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731天。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正式人材机动员及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64167384.9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6)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或正在 施工中至少有一项结算金额或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已 完工项目提供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文 件);正在施工项目提供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项目开工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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