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辽宁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
沈河区沈水路 586 号,主营业务为沈阳城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再生水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下属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 155 万吨/日,承担沈阳市区 49%的污水处理工作。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预计采购生物复合碳源15000吨,供招标人下属子分公司使用。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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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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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物复合碳源 |
型号:生物复合碳源; (CODCr)/(mg/L):≥4.5×105; BOD5/CODCr:≥0.55; PH值:6.0-9.5; 密度(20℃)/(g/cm3):1.0-1.26;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凝结点/(℃):≤-20; 闪点(℃):>93; 氨基酸(以氨基酸态N计)/(mg/L):≥100 总氮(以N计)/%:≤0.2; 总磷(以P计)/%:≤0.025; 氯化物(Cl)/%:≤0.2; 硫酸盐(SO42-)/%:≤0.2; 总汞(以Hg计)/(mg/L):≤0.00002; 总铬(以Cr计)/(mg/L):≤0.0005; 总砷(以As计)/(mg/L):≤0.0005; 总铅(以Pb计)/(mg/L):≤0.0005。 |
吨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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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人以发货通知单等形式告知中标人每批次送货量,中标人应按照发货通知单上的时间和数量及时送货。
交货地点: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沈阳市范围内的各污水处理厂、子分公司。
合同以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交货日期为终止条件,三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本合同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碳源的供货合同业绩 2份,单份合同供货量不少于2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2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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