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货物运输服务项目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6G250072
2.2 项目名称:货物运输服务项目
2.3 服务要求:车型:厢式货车中轴顶3座、4.2米厢式货车、6.8米非厢式货车、9.6米非厢式货车,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服务地点:水阁路33号或者甲方指定其他地点。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得为外资控股。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股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无外资控股承诺书加盖公章)。
3.1.2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 供应商需提供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具有广泛认可度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涉密业务服务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该资质文件单独封装并递交,不得胶装在投标文件中,不得上传电子平台)。
3.1.4 供应商在“物流与安保平台 https://www.gfjgwl.com”至少创建有7辆货运车辆,必须包含以下车辆:
(1)至少有3辆为自有车辆;
(2)至少有1辆核载3人的货运车辆(可为非自有车辆);
注:①上述车辆须提供“物流与安保平台”中已创建车辆信息的清晰截图(截图中应包含供应商名称及车辆信息)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供应商与车辆所有人的用车/租赁协议;②自有车辆:指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供应商。
3.1.5 供应商须具有至少4名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驾驶员,准驾A2车型,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驾驶员为劳务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供应商与劳务外包公司的合同复印件,驾驶员与劳务外包公司的合同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1.6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提供1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运行和管理,该项目经理应具有3年及以上大件运输运行和管理经验,提供项目经理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和供应商与其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2)投标人不得被招标人列为“失信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3月27日09:00至2026年4月3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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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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