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硝尔库勒锑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化工辅料采购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硝尔库勒锑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采购单位:新疆硝尔库勒锑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编号:XKGYL-GK2026-045
(三)项目名称:新疆硝尔库勒锑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化工辅料采购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招标范围:拟采购焦炭、脱硫制团工业氧化钙、铁矿石、石灰石、纯碱、片碱、除铅剂、无烟粒煤(还原煤)等货物,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七)预算金额:12571844.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
(八)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硝尔库勒锑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化工辅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和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具备对应物资的生产/销售/运输资质,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连带责任,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3、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2025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须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有效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可提供其自身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亦可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所授权制造厂商的类似项目业绩作为补充证明。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1、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
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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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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