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中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15
核心提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中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改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中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买方):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黄河公司集中视频监控平台于2021 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平台网络采用统一地址规划,通过运营商专线构建视频专网。平台采用海康威视Infovision iWork-Safety 产品,下属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均按照GB/T28181-2011、GB/T28181-2016 标准,与集中视频监控平台互联互通,并为上级单位视频监控平台推送视频流。目前,平台已汇聚接入下属各单位近万路视频信号,可实现视频资源的统一调取、控制与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支撑。

随着安全合规要求的提升及业务的持续发展,现有平台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一是平台所用服务器CPU、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中间件均为非国产化产品,不符合安全合规相关要求,难以适配业务长远发展;二是部分单位使用布控球通过运营商4G/5G 通讯卡经互联网接入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存在端口暴露多、安全防护缺失等问题,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平台的统一管控。

基于上述现状,本项目除针对性解决现有平台的安全合规及管理痛点外,还需实现视频专网与企业信息外网的安全集成,支持信息外网用户通过PC 端、移动端便捷调阅视频信号,进一步提升平台的安全合规水平和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2 招标范围
(1)负责本项目硬、软件设备(包含服务器、隔离网闸、数据库、中间件等)的供货、现场交付、安装调试、国产化适配等现场技术服务;
(2)将现有集中视频监控系统迁移部署到新采购硬、软件构建的国产化环境里,完成现有集中视频监控系统已有功能的平滑迁移;
(3)负责集中视频监控网络与信息外网的安全集成,在信息外网部署一套视频发布系统和一套移动应用系统,实现集中视频监控系统所有视频信号的流畅接入、分组分级管理等,以供信息外网pc 端、移动端用户在访问权限内的安全调阅;
(4)负责部署一套互联网视频管理系统,实现招标人所有互联网摄像头信号的安全接入,并纳入集中视频监控系统统一管理;
(5)配合第三方开展所提供软件的上线前安全测评,并进行安全整改工作;
(6)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项目整体进度:合同生效之日起45 天内交货并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方案编制,设备到货后45 日内完成设备安装、系统集成及测试工作,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3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纳税人资格证明。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认证资质;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器、隔离网闸的CPU,和所投数据库产品须满足国产化的要求,须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目录中;
(4)投标人所投的隔离网闸应具备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颁发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软、硬件产品(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器、隔离网闸)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三年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所投所有软件产品须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视频监控类项目实施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应不低于100 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8)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且近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

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9)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

社保缴费证明;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5 月15 日至2026 年5 月21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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