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矸石外排综合利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比例10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本项目主要负责矸石处置及锅炉房盘煤相关工作,其中年处理矸石量约100 万吨,锅炉房盘煤量约1.5 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范围:矸石清运、处置、堆放及相关配套服务,锅炉房煤炭盘倒工作,总处置矸石量约100 万吨,盘煤量约1.5 万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拥有矸石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低于100 万吨的场地或与具备矸石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低于100 万吨的场地建设方,签订有效矸石接收及综合利用的合同或协议;(4)投标人所提供的综合利用场地,应具备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矸石利用或处置批复文件(应明确载明矸石无害化处理或综合利用方式、处置规模及数量等内容);(5)投标人需提供允许其在该场地对招标人矸石进行综合利用的合法有效手续(投标人与场地建设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与煤炭企业签订的矸石运输或综合利用的相关业绩一项(指合同数量),不含正在实施和新承接1
的业绩。必须提供验收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06 月04 日 17 时00 分到2026 年06 月10 日 16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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