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里坤公司哈密巴里坤三塘湖70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2026-06-05
核心提示:新疆公司巴里坤公司哈密巴里坤三塘湖70万千瓦风电光伏
 新疆公司巴里坤公司哈密巴里坤三塘湖70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哈密巴里坤三塘湖70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及配套送出工程位于新疆哈密巴里坤县境内,项目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拟开发50万千瓦风电和2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配套电化学储能(最终以备案的容量和场址为准),光伏项目拟新建一座110千伏升压站,通过20公里110千伏线路送至风电项目拟新建的220千伏汇集站,拟通过一回长约50千米220千伏线路接入国网750千伏升压站消纳(具体建设内容及接入方式以项目可研与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3 标段划分: 新疆公司巴里坤公司哈密巴里坤三塘湖70万千瓦风电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 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在可研收口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并配合取得初步设计报告外审单位收口审查意见;自初步设计内审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首批施工图,施工图供图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服务期总体要求。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风光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部分)需编制风资源分析报告、机组选型报告,配合完成上述两个报告的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编制初步微观选址专题报告和开展机组微观选址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光伏部分)需编制光资源评估专题、组件比选、组件布置及发电量计算专题、桩结构及支架方案比选专题,编制试桩方案、开展试桩工作,编制完成试桩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编制升压站址比选专题、集电线路方案比选专题及消纳分析报告,编制接入系统报告并配合审查取得国网公司接入批复。

(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工程、光伏场区工程、箱变、集电线路、新建110千伏升压站、新建110千伏外送线路、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临时电源及其安防系统等勘察设计,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风光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机组微观选址、详细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资料传递与移交;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试生产配合等服务;参与招标评标,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分标概算等一切与勘察设计服务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以上内容为满足可研阶段和勘察设计阶段所有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包含详勘时的协调工作);风电机组微观选址,完成工程可研设计(含必备图纸、可研概算、经济评价);完成初步设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智能巡检及安防系统设计、文化元素风电光伏场站、风电光伏电站设计、数智化风电光伏场站、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设备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自施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发电期间始终派驻至少1名工代驻场进行沟通、联络、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配合可研报告内外部审查、初步设计内外部审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涉网电气设备可研和初设审查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详情请咨询 柴工 13810007781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①投标人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c.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②投标人勘察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项目容量、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规模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项目容量、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范围同时包含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和100MW及以上规模集中式光伏项目设计内容,可同时满足①②项有效业绩。

(3) 本项目拟任设总: 本项目拟任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担任设总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资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业绩)。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4日至2026-06-11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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