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五凌电力宁夏事业部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网监平台主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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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凌电力宁夏事业部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网监平台主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银川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后简称“运营中心”)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彩城创意大厦15 楼,根据《国调中心关于做好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发电集中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做好抗战胜利80 系统网络安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发电集中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及宁夏区调网络安全检查要求,运营中心作为发电集中监控系统需对所监管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网络实现远方集中监管,特开展此运营中心网监平台主站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运营中心网监平台主站建设所需的硬件、软件及耗材采购,设备安装及调试。所采购设备硬件、软件满足国产自主可控要求。

2.2.2 完成运营中心电力监控安全Ⅰ区、安全Ⅱ区及运营中心Ⅲ区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防火墙、IDS、日志审计等装置接入网监平台主站,资产接入按宁夏电网《关于开展厂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接入,现有资产做到应接尽接,采集的安全事件信息数据必须保证数据上传正确无误。

2.2.3 完成运营中心在宁夏区域监管10座新能源场站(已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安全Ⅰ区、安全Ⅱ区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及场站内纵向加密装置监管信息接入运营中心网监平台主站,并同步完成网监报警信息与电网调度主站、运营中心进行告警核对及多级阻断功能测试。

2.2.4 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必须包含产品的所有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招标方操作人员100%的掌握操作要领,并移交设备资料、调试软件等,项目竣工

验收前协助完成运营中心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方案宁夏区调备案。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的60 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CCRC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

3.3 业绩:投标人近3 年(2023-2025 年)具有2 个及以上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防类或网络安全平台建设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3-2025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2023-2025 年)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3.5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必须指定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IT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6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需持有网络工程师(HCI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并至少有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2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 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2 个月在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8.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6 月16 日至2026 年6 月23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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