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试生产期代保管区域生产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9
核心提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试生产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试生产期代保管区域生产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项目名称

进度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试生产期代保管区域生产保洁服务

暂定2026 年8 月1 日至2027 年1 月3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建设地点

信息
服务

(元)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试生产期代保管区域生产保洁服务

1 批

试生产期全厂除输煤系统外的代保管区域设备、设施、运行值班等区域的保洁服务。







暂定2026 年8月1 日至2027年1 月31 日。实际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试生产期代保管区域生产保洁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自2021 年1 月1 日起至少2 个火电行业保洁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6 月26 日至2026 年07 月02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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