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车辆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2026-10-23
核心提示:山东公司华源热电厂车辆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

山东公司华源热电厂车辆用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本山东分公司华源热电厂车辆用柴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2 规模:济宁华源热电厂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机容量为2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21年7月和11月投产运营。煤场作业车辆有推煤机、装载机、洒水车、清扫车等,负责来煤接卸煤场整形工作,并配置储油罐一座,容量5吨。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华源热电厂车辆用柴油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茶庵村济宁华源热电厂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按买方实际需求分批供货,卖方在接到买方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至买方指定位置。具体详见合同文本及技术文件要求。

2.6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0号柴油 270 吨,用量大约12个月,-10号柴油90吨,用量大约3个月。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经销商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柴油运输)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柴油运输)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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