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拟于近期启动2023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择优确定3家中标人担任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最终签订合同承销费率为全部中标人报价的平均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与综合评分排名前3的投标人共同签订一份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支付等事项。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监管机构核准的债券额度发行完毕时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2)投标人2022年被中国证监会评为A类及以上等级券商。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曾作为主承销商为发电行业中央企业及下属成员单位完成一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承销发行。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作为主承销商为发电行业中央企业及下属成员单位承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提供至少一次作为主承销商为发电行业中央企业及下属成员单位承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证明材料(如承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等)。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27日9:00起至2023年6月2日17:00止。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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