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2025-09-09
核心提示: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疆清洁能源分公司(待项目公司设立后,本招标文件及招标成果全部移交至项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    模: 华能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拟建光伏交流侧装机规模200万千瓦。本项目拟新建2座220千伏升压站,分别以1回220kV送出线路(约20公里)送至楼兰750千伏变电站,最终以国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预招标

2.4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生效开始,在委托人提供所需资料后30日内编制完成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取得批复意见,向委托人呈交相关的纸质文件8份和电子文件1份,满足业主的归档要求。

2.6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新疆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行政部门对楼兰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及2座220kV汇集站项目开发相关要求,编制详细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7 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新疆公司投资决策;

风险提示: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自治区(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能力确认书》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能力评价确认书》(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新能源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合同签署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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