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1-34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
1. 招标条件
本燃料公司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128号。
2.2招标范围: 陆域堆场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隐蔽工程检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第三方检测项目。
2.4施工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128号。
2.5计划工期: 检测服务工期约21个月(具体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投标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21个月,且满足苏州港太仓港区煤码头二期工程配套陆域堆场项目施工工期、进度调整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材料类甲级及结构类甲级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人员要求: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需提供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类型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31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7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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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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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