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预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湖北分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预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2建设工期:本工程暂定于2026年11月开工,除盐水制备系统2027年5月投产,工业废水处理系统2027年5月投产,供水系统2027年5月投产;供氢系统2027年4月投产,燃料系统2027年4月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
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附件《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迁改工程电气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首批设备交货,末批设备交货不得晚于建设项目完工前两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交货须满足迁改工程建设工期要求。
2.6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约定如下:
本迁改工程经中国集团审批同意并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如未获通过或政策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则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因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低压开关柜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11-05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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