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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苍南4#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风总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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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4-30 10:05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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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华能苍南4#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风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苍南4#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风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浙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华能苍南4#海上风电场新厂址规划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位于原规划场址东北侧约23km,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6km,水深约25m~32m。场区东西长约17.0km,南北宽约2.3km,涉海面积约33km²,规划装机容量为20万kw。本标段为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风总承包,需要安装一座100m海上型自立测风塔。

工期要求:要求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测风塔仪器安装调试工作、开始测风;每半年提供风资源中期分析报告,满两年后提供最终测风分析报告及测风数据完整率满足规范要求并通过省气象主管部门专家评审。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详见技术规范。

范围: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两年的稳定测风数据并满足风资源评估相关要求;负责测风塔建设前期工作,如海域使用证、通航公告、安全论证、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测风塔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及维护;测风、安装及维护;完成本工程的设计、生产、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数据维护、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建设、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苍南4#海上风电场工程测风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六年来不少于两座海上测风塔EPC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以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4月30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8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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