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217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供热蒸汽最大量为140.2 t/h,根据供汽参数与机组现状,采用600MW机组、300MW机组冷再蒸汽减压供汽方案,经过热力计算和技术经济性分析,认为方案可行性较好。同时为保证水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对外供汽的需求,需要增加150m3/h的制水系统。
2.2招标范围:本次供热改造总体范围如下:
2.2.1机组冷再蒸汽系统改造: 1、2、3号机组冷再蒸汽抽汽口均为DN300。
2.2.2制水系统改造,包括原来水处理系统控制设备改造及整合。
2.2.3配套机、炉、水务协调自动控制及电气系统改造。
2.2.4主厂房及设备布置。
2.2.5新增一路自来水水源管路。
规模:本工程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汕头电厂三台机组冷再抽汽管道供热改造和水处理系统改造,以及相关的控制系统改造。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汕头电厂机组供热改造EPC工程。
2.5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到2020年3月31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须至少有3台300MW及以上机组供热改造相关EPC工程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7月3日9时起至2019年7月9日17时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