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汕头电厂2020至2022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汕头电厂2020至2022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2)规模: 电厂装机容量为2×300MW+1*600 MW
3)建设工期: 已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4)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汕头电厂2020至2022年度石灰石单价采购;暂估量:150000吨;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5)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华能汕头电厂内指定位置
6)交货期: 服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交货期为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在48小时内供货至华能汕头电厂内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为矿山单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提供承诺供应符合要求的石灰石量不小于300吨/日的承诺函;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与一家或多家矿山单位签订的石灰石订货意向书或石灰石代理销售证明文件,并提供有合作意向或协议的矿山单位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供应符合要求的石灰石量不小于300吨/日的承诺函。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个最终用户为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用的石灰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如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报名。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4日9:00起至2019年8月20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