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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赣南大道三标段(贡江大桥~赣县北收费站段)地质勘察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赣县区招字〔2020〕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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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勘察招标项目概况 1.
2.项目
3.工程
4.工程规模:本工程快速路南起贡江大桥,北至赣县北收费站,总长度约 8km;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本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7亿元,勘察费约22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勘察工期:2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对应工程的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根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基础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基础类型、基础形式、基础处理、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 9.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者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的
3.勘察单位必须在2015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勘察合同价为170万元及以上路桥项目(含城市桥梁或公路桥梁或铁路桥梁)的勘察业绩。 4. 拟派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或水工环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
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
7.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8.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或被列入赣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2020年06月19日至07月08日)在 交易网( /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9日上午10:00。开标
四、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和《关于赣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 实行特别流程的通知》(赣区行管字【2020】4号)文件精神要求,本项目开标有关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1.签到地点为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东厅与西厅过道处(请关注相关指示牌),签到时间为2020年07月09日上午08:30至10:00整,逾期到达不予受理,不得参与开标。因签到耗时较长,投标人需提前到场依次签到(签到时人员不得聚集),所有投标人在进入赣县区 场地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事先填好的《开标人员健康登记表》,交易全程需佩戴口罩,落实体温检测和相互间隔离1米及以上等疫情防控措施,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维护良好交易秩序,不聚集聊天,不随意走动,进入交易场地之前必须验证个人身份证明和个人轨迹查询信息(交易现场附轨迹查询二维码)或(移动
2.发现有重点疫区(如有变动以开标当天江西省疫情指挥部公布的信息为准)的相关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指挥部,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开标前已在我区隔离满14天以上的必须提供隔离有材料。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疫情对场所的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签到序号为1-100号的投标人佩戴口罩可在开标室保持安全距离就座,其他人员分散到室外观看直播。 3.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认真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疫情期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家投标人只能委派其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疫情重区域(或高风险等级区域)的投标人应自觉申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其标书及原件在签到处交招标代理管理,并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对其评标结果予以认可,否则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6.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 交易网、关注本工程发布的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 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2.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投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为有效防范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本项目招标特作如下规定,请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并严格遵守:(1)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实行投标前承诺和中标后约见告诫机制。投标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亲自签订《承诺书》,对不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不合格。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副总以上负责人和
4.我区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用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县区房建、市政工程举报 。 5.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 交易网( /web/)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 交易网( /web/)发布。 7.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均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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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jiang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