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 [2020]7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李庄文化旅游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 [2020]7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 。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 [2020]7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泰融新咨询股份 。
2.1项目 2.2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2.5项目建设投资:总投资估算20550万元,本次设计费和清单编制费共计:379万元,勘察费:116.33万 。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2.5项目建设投资:总投资估算20550万元,本次设计费和清单编制费共计:379万元,勘察费:116.33万 。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单位: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设计单位: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③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单位: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设计单位: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③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