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 已由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2021﹞16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省道204线山花顶隧道及引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巴市交复﹝202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工旅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为新建工程,主线起于通江县诺江镇千佛村,接S204线诺水河至通江段,经过小关梁(设置山花顶1号隧道1673m)、溪东沟、城北村、陈家山(设置山花顶2号隧道2843m)、关家湾,止于诺江镇城东厥溪沟,接S204线厥溪沟至小江口段,路线全长5.660公里。项目沿线共设置连接线1处&,长0.951公里,另预留连接线1处。
2.2&技术标准:本项目均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1.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0.75米,桥梁宽度21.5米,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大中桥、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计划工期:36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隧道专业承包一级。
(3)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注:若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
3.1.2&业绩要求:
(1)近5 年(2017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独立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国内新建单个里程大于3公里,且包含一座长隧道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
(1)近3年(2018年-202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3%;
(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破产状态;
(3)近3年(2018年-2020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不得大于80%。
3.1.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招标人不接受被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公布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 /)“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 /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C、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D、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接受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相关单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关联情形且不得存在&1.4.4&项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年&4 月&30 日&00 &时&00 分 至&2022 年&5&&月&&27&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在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 bz.gov.cn/)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其它类别项目系统”(网址 /)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在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 bz.gov.cn/)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其它类别项目系统”(网址 /)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能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形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 本项目开标厅(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详细
6.3&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密封及书写不符合要求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公示表&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公示表 3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遵循下述规定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公示资料在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 bz.gov.cn/)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网站( /)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资料在巴中市交通运输局网( bz.gov.cn/)和全国 平台(四川省)&网站( /)上公示 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3&投诉处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 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7〕47&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9〕32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
招标人:&四川工旅实业
邮编:/
联系人:&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
联系人:洪女士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