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永兴荷莲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2] 2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文化旅游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2] 2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 。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2] 2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 。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1525亩,建设产业道路改扩建,风貌提升工程、文化长廊修缮提升、民宿区改造、滨水休闲餐饮建筑改造、观景塔、村史馆、颜家阵地、“哪吒闹藕海”互动景观区、游客街道中心提档升级、停车场提升改造、景观台提升、公厕改造提升、夜间经济、夜游景区、导视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6施工概算投资额:3500万元
2.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1525亩,建设产业道路改扩建,风貌提升工程、文化长廊修缮提升、民宿区改造、滨水休闲餐饮建筑改造、观景塔、村史馆、颜家阵地、“哪吒闹藕海”互动景观区、游客街道中心提档升级、停车场提升改造、景观台提升、公厕改造提升、夜间经济、夜游景区、导视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6施工概算投资额:3500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6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