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长土挂﹝2022﹞11号 | 项目名称 | 长宁县2022年第1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9-28 21: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10-18 17:00 | |||||||||||||||||||||||||||||||||||||||||||||||||||||||||||||||||||||||||||||||||||||||||||||||
| && 长宁县2022年第11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长土挂﹝2022﹞11号) & 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宁府复[2022]36号),受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长宁镇河东片区511524-2022-C-014#、511524-2022-C-015#、511524-2022-C-016#地块,长宁镇宋家坝工业园区511524-2022-C-020#、511524-2022-C-021#地块,花滩镇511524-2022-C-003#地块共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至今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或滞纳金(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出资比例。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若新公司成立后出资构成(以工商备案公司章程为准)与申请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二)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时需承诺:宗地取得、开发、建设等所有费用均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集资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竞买人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及触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9&月&29&日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7:00以前。 五、参加竞买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17:0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以前,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从2022年&10&月&19&日9:00起,至2022年&10&月&28&日下午16:00止。 &挂牌地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政务中心三楼)。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政务中心三楼)。 七、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挂牌加价幅度 1.长宁镇河东片区511524-2022-C-014#、511524-2022-C-015#、511524-2022-C-016#地块: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10元。 2.长宁镇宋家坝工业园区511524-2022-C-020#、511524-2022-C-021#地块: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5元。 3.花滩镇511524-2022-C-003#地块: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每平方米10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八、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 0831-4630543 黄先生(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31-4632162 李女士(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2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