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一、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乌玛塘乡,海拔高程约4500m,距当雄县直线距离约45km,距拉萨市直线距离约110km。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划分:授标原则:各标段分别授予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采购4000吨硝酸钾,包括固体盐的生产、测试、包装和运输到项目现场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交货时间:具体交货进度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进行,应保证接到招标方供货需求后1个月内具备供货能力,每日供货能力至少600吨。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中许可范围或登记品种必须包含硝酸钾,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2024)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个光热项目供货数量不少于5000吨及以上硝酸钾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6.其他要求:(1)(2)(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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