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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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数量 |
所属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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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145/09-CL-0301 |
2017年至2018年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 |
2017年至2018年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大约40万吨/年,两年合计共约8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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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云南华电昆明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原承包销售
2、工程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竣工投产
3、建设地址:云南省安宁市青龙镇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
1.2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法定营业范围须至少包括粉煤灰的处理、综合开发利用、销售,或建筑(环保)材料销售。
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近3年(2013年度至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在近3年(2013年度至2015年度)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华电系统内无不良评价。
1.4 投标人不得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5特别申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废标。
1.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者应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6.1 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制作成一个PDF或WPS格式文件)。
1.6.2具有4年以上(含4年)从事火电厂粉煤灰销售及粉煤灰处理2年以上(含2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年消耗粉煤灰量在30万吨以上的企业。以2016年09月01日前所订立的合同为依据并详细提供使用或销售业绩(提供承包采购合同、销售或使用的合同证明)。
1.6.3 提供近三年(2013年度至2015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
1.6.4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1.6.5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八、报名办法
申请人报名时应在截标、开标当日随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向招标人提交以下文件进行资格后审: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请使用PDF格式文件);
2、具有4年以上(含4年)从事火电厂粉煤灰销售及粉煤灰处理2年以上(含2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年消耗粉煤灰量在30万吨以上的企业。以2016年09月01日前所订立的合同为依据并详细提供使用或销售业绩(提供承包采购合同、销售或使用的合同证明)。
3、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提供近三年(2013年度至2015年度)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
5、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
6、近五年内获得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7、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17:00时整止。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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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名称 |
标书费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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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145/09-CL-0301 |
2017年至2018年粉煤灰原灰承包销售 |
2001元 |
20万元 |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22 日09:00。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1957458
邮箱:3168550498@qq.com
微信/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